西安市第九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,欢迎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,具体要求如下。
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
2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(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不需提供,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)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。
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
4 医疗器械注册证
5 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
6 近年来业绩及证明文件
7 省级颁发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(仅限消毒设备)
院内招标项目明细
序号 |
设备名称 |
数量 |
预算金额 |
1 |
一氧化氮检测仪 |
2 |
9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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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报名时间: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(工作日)
上午8:00—12:00 下午14:30—17:00
三、招标时间另行通知
四、有意竞标者请与西安市第九医院设备科联系
联系人: 娄琦
电话: 82322147
监督电话: 82322558